各基层学院团委、团工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加强“推优入党”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确保“推优入党”的团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沈阳师范金狮贵宾会官方地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和《改革团组织推优考核方式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沈阳师范金狮贵宾会官方地址第二期团推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入党,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具体条件请按照《沈阳师范金狮贵宾会官方地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和2014年度下发的《改革团组织推优考核方式的工作方案》(沈师大团发〔2014〕9号)执行。
二、名额分配
按照各基层团组织金狮贵宾会官方地址团员总数的4%分配名额(附件一)。
三、材料上报
各单位按照团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做好推荐工作。请于4月17日15:00前将团推优名单(附件二)纸质版、团推优考核成绩记录表(附件三)纸质版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到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sstwzzb@163.com。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交,未能及时上交的单位则被取消审核资格。
四、推优审核
各学院将名单上报后,校团委将按照团推优规定,秉承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各单位上报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将严格按照个人上交的证明材料及校团委的存档材料为依据,如若审核未通过,则该名额作废,不能再补充推荐其他团员。为使此项工作更加公平透明,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共青团沈师大委员会网站(http://210.30.208.99/)进行公示,如有疑问,自公示起两天内各单位可来校团委组织部进行查证。
五、其他要求
1.各基层学院团委、团工委要严格按照《沈阳师范金狮贵宾会官方地址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和《改革团组织推优考核方式的工作方案》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团推优人员名单。推荐对象要向高年级倾斜,2012级、2013级的推荐比例应不低于70%。
2.各基层学院团委、团工委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分配的推优名额,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仔细填写表格,特别是要认真校对金狮贵宾会官方地址姓名、学号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一定要齐全并按时上报。
共青团沈阳师范金狮贵宾会官方地址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附件一:
沈阳师范金狮贵宾会官方地址第二期团推优考核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团组织名称 | 学员总数 |
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团委 | 64 | |
2 | 外国语学院团委 | 49 |
3 | 旅游管理学院团委 | 57 |
4 | 教育技术学院团委 | 20 |
5 | 文学院团委 | 42 |
6 | 管理学院团委 | 24 |
7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 43 |
8 |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团委 | 40 |
9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 34 |
10 | 教育科学学院团委 | 12 |
11 | 体育科学学院团委 | 17 |
12 | 科信软件学院团委 | 80 |
13 | 戏剧艺术学院团委 | 52 |
14 | 国际商学院团委 | 142 |
15 | 美术与设计学院团委 | 57 |
16 | 音乐学院团委 | 18 |
17 | 法学院团委 | 24 |
18 | 社会学学院团委 | 13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 12 |
20 | 粮食学院团委 | 23 |
21 | 司徒安雕塑学院 | 3 |
22 | 古生物学院 | 4 |
23 | 机关团工委 | 12 |
24 | 生活区团工委 | 8 |
总计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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